搜索
180-2886-2882
快捷导航

重庆:旅游条例修订进一步突出重庆特色

[复制链接]
圉福洧哆逺 发表于 2016-7-26 15:26:5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7月25日,《重庆市旅游条例(修订草案)》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。该条例修订草案从重庆实际出发,对重庆市特色旅游业态进行了规范,使我市旅游业发展更具本地特色。
  据了解,2010年底,国土资源部命名重庆为“中国温泉之都”;2012年,世界温泉及气候养生联合会授予重庆“世界温泉之都”称号。此外,重庆市内河邮轮、乡村旅游也特色突出。因此,为了发挥我市旅游优势,该条例修订草案对邮轮旅游、温泉旅游、乡村旅游等重庆特色旅游方式进行了规范,并要求推广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商品,促进旅游购物业发展。

  例如,该条例修订草案规定,旅游资源所在地的居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采取入股、租赁、合作等方式参与所在地旅游资源的开发。鼓励和支持依法对温泉资源的保护、开发和永续利用,发展养生、休闲、度假、医疗等旅游项目等。

  该条例修订草案还要求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,统一受理投诉,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执法联动,实现信息共享。
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关注我们:驴友网

官方微信

APP下载

全国服务热线:

18028862882

公司地址:桂林市信息产业园655号B区1068室

运营中心:广西省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655号B区1068室

邮编:514000 Email:lvyoushequ@163.com

旅游社区有限公司   ©2015-2024  驴友社区网  版权所有©驴友网